2008年规划局业务办公会议纪要第19次

  2008年7月19日上午,孙庆荣局长在规划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就

有关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了研究。纪要如下:

  一、西城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东营区胜园街道办事处南二路以南、北高村西侧胜园

街道五保对象、特困群众集中供养区临时安置用地选址。同时结合胜利工业园枣庄路以南、西

四路以西局部用地性质调整,将规划的老年公寓、学校等公共设施位置进行适当调整,满足建

设用地条件要求。(二)东营金网通信发展有限公司黄河路以北、香山路以西金网豪安国际综

合楼总平面方案及建筑单体方案不符合规划要求,按照已提出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设计

要求重新编制规划方案。(三)同意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北一路以南、西一路以西商贸园

三期控规方案。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四)关于东营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燕山路以东、枣庄路以南区经济适用房公建建筑方案。结合以下意见进一步修改,一是在单体

方案一和方案二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公建要避免大面积坡屋顶,颜色要与已审批的住宅单体方

案在协调统一的基础上求变化;二是中心公建要与5号住宅楼位置对调,公建建筑北向部分调

整为南向布置 ,以利于楼前广场的冬季使用。中心公建对应小区西入口部分可采用方案一塔

楼的形式作为背景,在中心公建中明确换热站的位置及规模;三是南入口公建参照中心公建的

设计形式进行调整,南入口门卫结合南入口公建进行设置。(五)同意东营华洋新型建材有限

公司胜利工业园四号路以南、西五路以东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规划的办公楼名称变更为科研实

验楼。(六)辛店街道办孙路居委会菏泽路以南、云门山路以东地块,在总体规划中确定为非

建设用地,不同意按照现状工业用地转让给山东华东线缆有限公司。(七)原则同意市日用工

业品公司黄河路以北、西二路以东5#、6#职工住宅楼办理工程规划手续,在工程证中注明不满

足大寒日至少一居室满窗日照1小时日照标准的户数和位置,并函告房产部门在核发房产证时

一并注明。完善有关手续并进一步核实该操作方式的法律依据。(八)原则同意东营区人民医

院济南路以北、西五路以东放射治疗中心和中心控制室单体方案一,要对医院的整体用地进行

统一规划布局,进一步研究确定放射治疗中心和中心控制室的建筑位置。(九)关于山东伟浩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二路以北、西四路以东伟浩.沁园春花园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原则同意按照

市规划联席会审定方案核定经济技术指标提出规划条件,1#楼退北侧用地界由3米调整为13米

。(十)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黄河路以南、庐山路以东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黄河路以南、

庐山路以西、沂山路以东地块按照用地性质为居住及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

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40%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完善两地块的图纸等相关资料报市规划联席

会研究。

  二、东城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市林业局东二路以东、沂河路以南市林业科技展览馆

选址。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二)原则同意东营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二路以东、

大渡河路以南新邦.涌金门商住综合小区调整方案布局,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按照市规划联席会

审定方案控制,局部修改:1、四号地块:去掉东二路出入口,主出入口朝向大渡河路、南侧

规划路及柳州路设置;补充地下停车图纸,停车位需满足规范要求,停车位不能沿路在各道路

绿线内布置;建筑退东二路道路红线不小于40米(绿线30米)、退大渡河路道路红线不小于

20米、退柳州路和南侧规划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各出入口建筑应增加退线;应单独设置公

厕。2、五号地块:地下车库出入口不能朝向大渡河路,要在小区内设置,补充地下停车图纸

;建筑退大渡河路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高层建筑退柳州路不小于20米,各出入口建筑要增加

退线;公厕及物业管理房不满足规范要求应增加规模;3、柳州路与南侧规划路交叉口两侧用

地未办理土地手续,应尽快完善。(三)同意山东汇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路以东、大

渡河路以南商业楼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二,外装色彩适当调整。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四

)原则同意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东三路以西、府前街以北银监局东营分局裙楼楼体外装方案

一,楼顶标示牌调整为通透式霓虹灯形式。(五)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东一路以东、府前街以

北地块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六)关于安居工程C区市玉峰幼儿园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在取

得教育局、东城办、物业公司、35#号楼东单元东户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可开设幼儿园北门与

小区北门之间的通道,宽5米,用于幼儿园内部车辆出入。同时在道路与35#、36#住宅楼间用

绿化间隔,保证行人安全,教育局需出具接送幼儿车辆管理意见。(七)同意办理东营瑞康房

地产开发公司北一路以北、兰州路以西瑞康加油站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合同为商业用地。

  三、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辽河路以北、福州

路以东三万吨高精度铜板带厂区总平面调整方案。(二)同意胜利油田新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大渡河路以北、湖州路以西厂区总平面调整方案。(三)同意东营新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潍河路以南、东四路以东高尔夫景观规划总平面方案。(四)原则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

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黄河路以南、东六路以东高新技术园区“生态谷”项目总平面方案

,去掉南入口东侧住宅楼。(五)同意东营万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辽河路以南、东八路以

西职工宿舍和食堂单体调整方案。(六)同意胜利油田利丰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府前街以北

、福州路以西门卫及围墙调整方案,门卫高度按照5.5米控制。(七)原则同意市人民检察院

府前街以北、莒州路以西办案技术和教育培训中心综合楼单体方案二,局部调整完善。基地南

出入口与路南税务局出入口对齐,综合楼位置相应调整。(八)同意东营消防支队大渡河路以

南、东四路以西消防大队办公综合楼单体方案,重点处理好沿街建筑侧立面。(九)同意东营

供电公司滨海工业园南一路以南、杜邦西路以东110KV杜邦变电站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十)

同意东营大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河路以南、胜利大街以东住宅项目用地分割。

  四、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同意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前于变-坨九变110KV线

路选址及走向方案二,沿北外环南侧约100米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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