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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6日上午,孙庆荣局长在规划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就
有关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了研究。纪要如下:
一、西城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东营区辛店办事处辛店居委会北二路以南、西五路以
西村居改造一期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二)关于市陆陆鑫置业有限公司黄河路以南
、太行山路以东国际商务港总平面规划方案,结合该区域的控规、城市设计及已审批的建设项
目统一进行规划研究。(三)原则同意市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嵩山路以东、清河路以南嵩清园
总平面规划方案,建筑侧间距及3#住宅楼退东用地界要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调整。(四)同意东
营区国土局劳动服务公司西三路以东、五六干合排以南住宅项目单体方案一,施工图阶段适当
调整楼顶装饰构件。(五)原则同意胜利油田兴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西二路以西、烟台路以北
地块按照现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现状为加油站,扣除西二路20米绿线,并补充消
防及安全等部门审查意见;西四路以西、和平路以北地块按照现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同意市海林商贸有限公司郝纯路以西、五干排以南40万吨/年焦化、30万吨/年加氢项目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剩余用地重新核发用地规划证,原用地规划证东02-史0608由核发
证件的主管单位收回作废。(七)关于市正泰房地产开发公司黄河路以北、燕山路以西住宅项
目工程规划手续,该项目建筑主体已完成,现场核实建筑定位、储藏室层高及建筑层数等建设
内容后再研究。(八)关于东营宏宇精铸有限公司现河路以南、西五路以东厂房占压中石化管
道储运公司东营输油站630外输原油管线问题。宏宇精铸公司现状厂房占压管线用地,与现状
管线最近处为2.7米,小于管线所需最小5米的保护距离,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属违法建设。函告市执法局及胜利工业园管委会对该项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同时要求中
石化管道储运公司东营输油站提报中心城区域现状及规划输油管线资料,由市政科整理存档。
二、东城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东辛采油厂北外环以南、永新路以东永102-平1井选
址。(二)关于盛岩北二路以北、东营河以南、东一路以西加油加气站选址。在东营河改造规
划方案审定前,沿东营河(东一路至西一路)的规划建设项目一律暂停审批。工程科同国土部
门进一步结合,落实北二路以南规划52#加油站土地问题。同时由用地科牵头,重新研究中心
城加油加气站布局规划,结合现状进行加油加气站规划布局调整。(三)关于东营方大置业有
限公司黄河路辅路以北、英华园学校以东东方明珠小区住宅、幼儿园及会所单体方案,原则同
意上海现代设计公司方案,局部修改:1、品质小高层59#、60#、64#单元不满足大寒日3小时
日照间距要求,应重新调整建筑定位或建筑高度;幼儿园活动设施、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
动面积设置于标准的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地下停车库覆土厚度应满足植树绿化覆土要求(不
小于0.9米),且覆土顶面与场地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2米。2、联排及多层住宅的色彩和造型
构件应作适当简洁、大气的处理调整,多层住宅侧立面实墙所占比例过大,应适当修改;高层
、小高层住宅的顶部造型和山墙立面应重新设计,在风格形式上与小区整体建筑风格统一。所
有单体方案均没有北立面及效果图,应随修改方案补齐。(四)关于山东瑞辰置业有限公司南
二路以南、惠州路两侧现代大市场一期工程单体方案,原则同意上海华相设计公司方案,根据
以下要求调整修改。一是在总图方面,设计说明中4.8万平方米住宅与该项目市场用地性质不
符,应调整为综合性商务办公;补齐A、B地块分别核算的及总的规划技术指标,并应依据单体
方案核算准确;不得在城市绿线和油井生产用地内布置停车位。二是在建筑单体方面,部分单
体平立剖面图与彩色效果图不符,应依照透视图效果重新修改平立剖面图;A地块平屋面、坡
屋面建筑分布形式应进一步研究,采用全平顶布局。调整完善后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五)
同意胜东房地产开发公司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北天鹅小区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六)
同意何爱菊东二路以西、运河路以北培训学校用地按照现状转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新建、改建和扩建时需按照规划要求重新编制规划总图。(七)原则同意市残疾人联合会胶州
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北安宁东区15#-1-101 户家庭无障碍改造(升降平台)工程方案,补充相
邻居民及物业公司同意设置升降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黄河路以
南、东七路以西莱-110KV输变电工程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单体调整方案。(二)同意东营华睿
铸业有限公司大渡河路以南、东五路以西公司大门单体方案三。(三)同意山东天圆铜业有限
公司黄河路以南、福州路以东办公楼、综合一车间及成品仓库单体方案一,办公楼外装颜色及
材质按照要求调整。
四、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项目。(一)不同意胜利油田大明滨海石油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港南三路以北、港西一路以西桩23-12-11井选址,申报井口位于港南三路道路红线内。(
二)关于河口区公安分局海港边防派出所港东五路以东、海港路以北障碍训练场、射击训练馆
选址,该项目在仓储物流区控规确定后,在不影响中海油仓储物流罐区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再进
行研究。(三)关于市公安边防支队船艇大队港东五路以东、海港路以北综合运动场选址,该
项目在仓储物流区控规确定后,在不影响中海油仓储物流罐区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再进行研究。
(四)同意市胜利海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港东一路以西、港城路以北东营港分校总平面调整方
案及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建筑单体方案。(五)同意东营供电公司现状观海路以西、海港路以北
10KV码头支线配电工程方案,在观海路现状道路西侧为港口码头架设临时供电线路;东港路以
东10KV港东双回东港路路段调整方案。(六)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港西二
路以东、海港路以南储备土地港08-6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七)同意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
司海港路以北、港西三路以东1万吨/年柴油添加剂生产项目工程设计要求。
五、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市市政局黄河路以南、东八路以东市垃圾焚烧电
厂项目选址,核实现状垃圾处理厂用地与府前街道路红线的关系。(二)原则同意胜利油田现
河采油厂王家岗联合站外输系统改造工程选址,线路走向局部调整。线路走线要离开广蒲河蓝
线(广蒲河蓝线100米),在西二路绿线及结合胜利发电厂南围墙走线。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
。(三)同意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黄河路以南、庐山路以东黄河文化广场入口景观桥工程
方案。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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