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规划局业务办公会议纪要第21次

  2008年8月16日上午,孙庆荣局长在规划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就

有关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了研究。纪要如下:

  一、西城规划建设项目。(一)关于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济南路以南、西五路以西辛店

街道敬老院改造工程选址。该片区控规确定该用地为居住用地,应结合村居改造再进一步研究

确定敬老院的建设位置和规模。(二)同意胜利石油管理局测井公司北二路以南、西一路以东

野外作业队专业设备车辆停车库选址。(三)关于东营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二路以北、西四路

以西水岸名都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分析

和处理好与相邻用地的关系,日照分析不能影响相邻用地的现状住宅建筑,若对现状住宅日照

造成新的影响须与受影响住宅用户达成协议;建筑退线应满足规范和标准要求,规划停车位的

位置、数量应标注清楚;重点处理好沿北二路建筑的平面布局和建筑立面形式,沿北二路建筑

要按写字楼形式设计外立面。修规方案与建筑单体方案可共同审查。(四)关于东营区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以北、庐山路以东新区酒店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由东营区新区

建设办公室牵头,对该项目及东侧金网通信综合楼项目统一进行规划研究、统一组织方案设计

,两项目要在建筑风格、体量、形式等方面相互呼应,并与新区现状建筑协调统一。由上海市

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把关。(五)不同意提出胜利油田新海兴达实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西四路以东、济宁路以北地块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该用地位于首站防护圈内,

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六)关于市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河路以北、燕山路以西住宅楼

补办工程规划手续问题,该项目规划为一栋五单元的住宅建筑,规划东侧三单元为五层、西侧

两单元为四层。现状主体已完成,建筑定位符合要求,现状东侧四单元为五层、西侧一单元为

四层,经日照分析,用地北侧点式住宅楼一楼东南角一户不满足日照要求。按照规划要求进行

整改或与被影响用户达成协议后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七)胜利油田泰恒实业总公司西

二路以西、淄博路以南住宅楼项目,待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东城规划建设项目。(一)原则同意市农业局黄河路以南、东三路以西市农产品质量

综合监督检测中心综合楼总平面布局方案及建筑单体方案一、方案三。按照以下要求调整完善

:补充大范围总图,注明与相邻建筑的位置关系,停车位要满足规划要求(停车指标比要求少

约40辆);补充沿黄河路、东三路的街景分析效果图,反映建筑与周边城市环境关系。完善后

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二)原则同意山东瑞辰置业有限公司南二路以南、惠州路两侧现代大

市场一期建筑方案,依照该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在B区设置集中停车场并减少沿惠州路

两侧的停车数量,要使停车场布局更加合理。(三)市残疾人联合会曹州路以东、辽河路以南

职工住宅楼项目,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状建筑面积与工程规划证

中建设规模不符,按照现状调整工程证建设规模。(四)同意市奥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辽

河路以南、东一路以东克莱斯勒/吉普4s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同意东营福莱特

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三路以东、运河路以南书香苑住宅小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依据该项

目已审定的单体方案核算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分含绿线和不含绿线两项。(六)同意市土地储

备中心北一路以北、东四号路以东望海科技物业办公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延期,原设计条件的规

划指标等内容不变。

  三、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大渡河路以南、湖州

路以东开发区公交场站选址,用地规模5.83公顷。(二)同意东营宝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府前街以南、东八路以西广东本田汽车4S店总平面规划方案及4S店建筑单体方案、综合楼建筑

单体方案一。(三)同意东营国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辽河路以南、福州路以东1#厂房总平面

调整方案。(四)同意东营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一路以北、登州路以西水岸.天华总平

面调整方案。(五)同意山东中水源膜技术有限公司汾河路以南、东五路以西膜材料生产基地

总平面规划方案。补充项目建议书、计划批文、环保部门意见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

后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六)同意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杜邦北路以南、养殖骨干路以东

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单体方案。(七)同意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北一路以南、东四路以东

B1#、B2#换热站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八)同意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东区供电公司

辽河路以北、东七路以西6KV莱西线临时线路选址,办理临时工程证。(九)关于东营人造板

厂南一路以北、泉州路以西厂区办公楼和主车间规划验收。办公楼主体建筑5层,建筑墙体颜

色与审定规划不符(审定规划方案墙体颜色为银灰色,现状为淡黄色),办公楼南立面两端的

建筑形式与审定规划不符(审定规划方案南立面两端为玻璃幕墙,现状为每层开窗),在该单

位做出检查后办理规划验收手续。

  四、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东营区盛达化工厂海港路以北、港西二

路以西1万吨/年亚氯酸钠开发项目选址,该用地位于海港路北、港西二路西小项目区内。(二

)同意胜利油田大明滨海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港南三路以北、东港路以西桩23-12-11井选址

,该用地位于港南三路北、东港路西规划的绿地水系内。(三)同意胜利油田龙玺石油工程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海港路以南、海滨路以东龙玺三分公司调度楼选址,提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对整个地块统一规划,可分期建设。(四)同意市气象局海港路以北、观海路以西国家气象风

能资源测风塔临时用地选址,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市发改委已依据国家发改

委关于风能资源详查评价区域和风能资源专业观测网方案批复的要求,进行了批复,该测风塔

高度70米,整个测风塔加地锚拉杆总占地面积约12544平方米。(五)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东营

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港北一路以南、港西三路以东储备土地港08-6(胜龙门窗厂)用地规划设计

条件延期;海港路以北、东港路以东储备土地港08-7(亚通物流园区)提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五、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胜利发电厂南二路以南四台机组脱硫工程选址。

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二)同意胜利油田电力管理总公司东一路以东、汾河路以北辛七变

110KV线路选址及线路走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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