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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1日下午,孙庆荣局长在规划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就
有关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了研究。纪要如下:
一、西城规划建设项目。(一)原则同意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
五路以东、北一路以北瑞鑫花园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修改:
适当增大规划幼儿园规模,要充分考虑周围服务人口;沿聊城路商业公建布局过于分散,应适
当整合;增大集中公共绿地的规模;东侧地块出入口与幼儿园出入口统一考虑;预留南北向规
划支路。调整完善后连同审定的建筑单体方案一并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二)原则同意东营
区辛镇村委会黄河路以北、天目山路以东商贸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补充相关市政设
施配套方案。连同审定的建筑单体方案一并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三)同意东营区房地产开
发公司北二路以北、西四路以西水岸名都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5#楼四层单元
适当南移错位布局。连同审定的建筑单体方案一并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四)原则同意办理
市土地储备中心北一路以南、西一路以西商贸园三期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
(五)关于胜利油田物资经济贸易中心西四路以东、东平路以南地块和西四路以东、黄河路以
北地块用地规划手续,落实工程规划证的办理情况后再研究。(六)原则同意按照现状补办胜
利油田胜通电讯总公司西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胜通大厦和济南路以南、西三路以西综合楼用
地规划许可证,项目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时要符合规划要求。(七)原则同意补办市东虹商
贸有限责任公司西二路以西、淄博路以南家具展厅工程规划许可证,补充建筑质量鉴定证明、
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及竣工测量图、总平面等图纸资料;关于南一路以北、云门山路以西针织制
造车间工程规划手续,如果退广蒲河绿线符合要求,补充建筑质量鉴定证明、消防验收证明文
件以及土地使用证取消抵押后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东城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东辛采油厂北外环以南约1940米、东三路以东2870米
、规划东六路以东1240米、规划德州路以北1940米永102-平2油井;北外环以南约1560米、东
八路以西1750米、规划湖州路以东400米、规划德州路以北975米永102-平4油井;东二路以东
约850米、德州路以南约550米丰15-斜1井选址,结合现状油井布局,以形成油井区;不同意东
二路以西约870米、德州路以南约740米、规划东一路以东约250米丰14-斜2油井选址,该位置
距离规划东一路(延长线)线形较近,结合周边油井布局重新选址,要与现状油井成组布置,
并远离规划道路。(二)原则同意胜利油田胜宏置业有限公司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胜利
大街以西国际新城A地块景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修改完善:一
是小学用地规模要不小于4公顷;二是高层日照分析应满足大寒日3小时要求;三是对于规划布
局结构方面要求:西南组团要保留中部景观轴线,整体住宅布局形式参照原方案调整,沿水系
岸线住宅布局增加错落,西北组团要尽量减少平直的多单元联排住宅,增加户间拼接变化,形
成富于变化的组团景观,东北组团集中绿地应移至组团中心布局,沿岸住宅应增加变化、尽量
采用插空式布局;四是要规划布局公厕,并且要明确位置和规模;五是沿水面要留足岸线,并
补充岸线及滨河步道的设计方案。完善后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三)同意市振东汽车用品公
司惠州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大门和围墙建筑方案一,去掉外立宣传牌,门卫外装色彩要与主楼
一致。(四)同意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公司北一路以南、苏州路以东锦华西区一期沿苏州路公
建建筑单体调整方案一。(五)同意山东齐龙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路以东、温州路以西、北
二路以南齐龙世纪花园建筑单体调整方案一。(六)原则同意山东金瀚房地产开发公司胶州路
东、潍河路北金瀚家园西大门调整方案,该项目已开工,由市执法局处罚后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
三、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市中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河路以南、
沂州路以东瑞璟国际公馆总平面调整方案及A区建筑单体方案。报市规划联席会研究。(二)
同意东营科瑞达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府前街以北、东八路以西专用汽车制造项目总平面规划
方案。(三)原则同意山东景港房地产有限公司辽河路以南、东四路以东奥林匹克花园项目
1#-12#楼、G2#楼建筑单体方案。1#-5#楼、7#楼、9#楼外装颜色适当调浅,沿广州路的
的住宅楼东立面和沿辽河路的住宅楼北立面要深化设计,提高沿街建筑景观效果。(四)同意
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黄河路以南、东六路以东高新技术园区“生态
谷”项目建筑单体方案,12#、17#楼室外楼梯顶部支架去掉。
四、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项目。(一)同意市华康化工有限公司港西三路以东、港
北一路以南200吨/年甘氨酰胺盐酸盐、20吨/年DMCC、400吨/年BMC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
(二)同意提出市国土资源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港东四路以西、S一号路以北(西区)储
备土地港08-8地块;港东三路以东、S一号路以北(东区)储备土地港08-9地块的用地规划
设计条件,两地块均位于港城总规确定的居住用地内。
五、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原则同意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北二路(西一路至西二路
段)供水管线改造工程选址,结合北二路管线综合设计方案,确定供水管线的具体布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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